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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研在汉中
建立教育发展基金。设立10亿元的教育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支持教育园区和引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人才团队、设备购置、项目研发及其他教学和科研条件建设;用于引进学校建设项目贷款和教师培训、社会保险的补助;用于政府购买教育和对促进汉中教育事业发展的公益事业等的支持。各县区结合实际设立教育发展基金,加大对引进学校的财政奖补力度。
2020-12-21
医养在汉中
降低准入门槛。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在辖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2020-12-21
旅居在汉中
大力培育小微文化企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文化企业,对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50%的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由产业基金中给予一定扶持。支持文化企业做优做强,对新达到标准入库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加大文化企业支持力度,取消文化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限制,具有两个以上控股子公司,可以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2020-12-21
兴业在汉中
实施农产品(食品)品牌引领战略。鼓励各行业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省级名牌产品、陕西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对新获得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主体,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新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的申报主体,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在境外进行质量认证的申报主体,视情况给予补贴。
2020-12-21
汉商回归优惠政策
优先保障汉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使用政府收储土地。充分利用产业政策,对投资非盈利性教育、科研、体育、文化、医疗、养老等设施用地,在不低于国家最低出让价格标准的情况下,确定优惠供地价格。对汉商回归创业需要使用工业用地的,可以灵活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供应方式;对现有工业用地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土地出让金可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缴纳,首次缴纳50%,其余款项一年内缴清。对特大特优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2020-12-21
科学技术类
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囯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奖励30万元科研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平台,奖励10万元科研补助。
2020-12-21
要素保障
降低用地成本。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灵活供应工业用地。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分期缴纳,最长在两年内缴清。对符合规划且不改变原土地用途,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对确定为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2020-12-21
疫情期间优惠政策
加大贷款贴息力度。积极申报争取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列入中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获得2020年新增贷款中省财政贴息支持。对市、县区政府批准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的贷款,市、县区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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